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冬季吞維生素D有助預防感冒

更新日期:2010/08/06 13:41  

(路透紐約5日電)芬蘭小型研究報告指出,如果曬不到太陽,那麼每日服用維生素D補充劑有助冬季預防感冒。

 

研究人員對維生素能否在容易著涼、感冒和罹患其它呼吸道疾病者身上發揮作用很感興趣,冬季因較少接觸到陽光,這些疾病更易流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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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10/08/05 22:17  

說到保肝的保健食品,很多人都會想到喝蜆精,不過要提醒您,消基會今天公佈市售蜆精和蜆錠的檢測,結果有一半的蜆精,實際含鈉量,比「標示」多出了兩成,不符規定。消基會提醒民眾,蜆精多吃可能會超量攝取鈉,一天三罐,就算多了。

 

打開瓶蓋,把金黃色的蜆精一口喝完,或是吃幾個蜆錠,不少民眾都吃保健食品保養一下,但是小心一入口,就超出每天該攝取的鈉含量。消基會抽驗市面上蜆精蜆碇營養食品,發現有五成商品,鈉含量都超過標示百分之二十以上,這些倒出來呈現金黃色的蜆精,喝下去可是跟喝鹽水差不了多少。以衛生署建議,成人每天攝取的鈉不宜超過2400毫克,可是看看你吃的東西,一份火腿蛋三明治,鈉含量就有720毫克,一份炒飯,炒麵或牛肉麵,鈉含量也高達1800毫克,甚至是小吃店的滷海帶,或煎蛋,鈉含量也不少,600毫克,這樣全部加一加,一天已經吃了3120毫克的鈉,超過標準,如果再來三瓶蜆精,又多吃進300毫克的鈉,長期過量,就會對身體造成負擔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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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更新日期:2010/07/28 12:14 賴妤翎 

  • 電視廣告強打葡萄糖胺液,或能以「強化骨頭」當名稱的保健食品,許多民眾都以為吃了就能預防骨質疏鬆,不過其實這是錯誤的。

     

    醫師表示,葡萄糖胺的療效,只能緩解關節症狀,對於骨質疏鬆是沒有幫助的,如果要預防骨質疏鬆,重點還是多攝取鈣質跟曬太陽。

    台大醫師蔡克嵩:「我們平常講葡萄糖胺,它是軟骨的化學成分,以我們一般的概念,吃哪裡補哪裡,那骨頭裡面有很多鈣,所以我們要補充足夠的鈣,而軟骨裡面有葡萄糖胺,所以我們要補充葡萄糖胺。」

    拆箱補貨,一罐罐葡萄糖胺液上架,堆高在賣場的顯眼處,實在是銷售量嚇嚇叫,根據調查,超過一半的民眾都有吃葡萄糖胺,就能「顧骨頭」的迷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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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* VeMMA產品於美國已編入醫師藥用處方籤手冊,提供醫師開立處方參考唷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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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VeMMA產品於美國已編入醫師藥用處方籤手冊,提供醫師開立處方參考唷! Vemma 是很有可能的最完整的液體多種維生素,礦物質和抗氧化營養補充計劃。

     VeMMA產品於美國已編入醫師藥用處方籤手冊,提供醫師開立處方參考唷!

     

    Vemma 是很有可能的最完整的液體多種維生素,礦物質和抗氧化營養補充計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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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* 關於夥伴問及到VeMMA營養食品在台灣是否有衛生署的食字標示問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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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關於夥伴問及到VeMMA營養食品在台灣是否有衛生署的食字標示問題

     


    衛生署字號釋疑

    很多人到藥妝店或一般傳直銷通路購買保健食品,都會問

    「為什麼沒有衛生署字號?」

    其實,這是一個大誤會。

    國家對食品的管理都是從上游製造廠要求符合製造規範,以及從下游檢驗食品衛生;食品上市並不需要經過國家審查或掛保證,過去「字號」經不肖業者以訛傳訛,反而讓許多消費者被誤導認為具有食字號的產品才是政府認可的。

    後來許多進口產品將當初報備字號印製於包裝上,但那只是報備,並不代表衛生署有審查保證。

    而許多不肖業者以「衛屬字號」招搖撞騙,造成許多消費者受害,導致向衛生署申訴案件,徒增衛生署之行政困擾。故衛生署於九十五年七月一日起,為避免「字號」產生的誤解,廢除字號,並規定所有食品包裝都不得印製「食字號」,假使業者還宣稱此一字號,將依違反《食品衛生管理法》第十九條,罰三至十五萬。

    所以「字號」是誤解,「衛屬字號」只是業者跟衛生署之間的往來查詢或報備公文的文號,並不代表衛生署認可合格,但很多消費者並不知道這一段源由。

    換言之,國家並未作保健、營養補充品之末端產品的認證把關。

    因此要看保健食品、營養補充品是否可食用,仍需從上游製造端來判斷,包含:公司背景、研發團隊、產品成分、生產品管等面向來審慎評估。


    相關資訊衛生署食品資訊網

    http://food.doh.gov.tw/foodnew/QA/QADetail.aspx?qrubrcidx=24



    如果衛署食字號與食品安全與否無關,民眾如何確認所購買之產品為合法安全之食品?

    選購食品時,應看清楚下列標示事項: 1. 是否有「藥字號」,如有,是藥品,不是食品。 2. 有無中文標示,是否完整。 3. 看成分內容、品牌、廠商等。 4. 如對產品之成分或標示等有任何疑問,應直接打電話向廠商確認。發現下列任何情況時一定要拒買: 1. 來路不明之食品。 2. 無中文標示,標示不明或標示不全之食品。 3. 宣稱各種療效或誇大詞句的產品,如超級、無敵、減肥、增高、壯陽等。另外,如需購買保健或營養品,可先請教醫師或營養師之意見,選購最適合自己之食品食用,切莫隨意聽信宣稱特殊功效之食品廣告,才能增進健康。

    如果產品違法標示或宣稱具有衛署食字號,會受到何種處分?

    依據本署「食品廣告標示詞句涉及虛偽、誇張或醫藥效能之認定表」規定,業者之廣告或標示若引用本署衛署食字號或相當意義詞句,則已違反本署「食品衛生管理法」第十九條第一項之規定,可依第廿九條第三款、第四款及第卅二條之規定予以處分。

    為何我購買的食品上仍有標示衛署食字號?

    本署已規定,「自94年7月1日起製造之食品,均不得標示本署衛署食字公文字號或同等意義之字樣。而94年7月1日前已上市之產品,如標有相關字號者,基於現狀之考量,原印刷包裝已上市同批號食品,得予沿用至有效日期止。」


    是否所有字號都不得標示?

    下列字號仍可合法標示:
    「本署衛署食字公文字號或同等意義字樣」不包括衛署食罐字號。(95.03.08衛署食字第0940007512號函)經本署查驗登記領有「衛署健食字」許可證號之「健康食品」,依據健康食品管理法第 13 條規定,必須標示許可證字號。經本署查驗登記許可之「食品添加物」產品,亦應標示許可證字號,進口及國產之食品添加物其許可證字號分別為「衛署添輸字 ◎◎◎◎◎◎號」及「衛署添製字◎◎◎◎◎◎號」字樣。

    食品可否標示或宣傳具有「衛署食字號」?

    鑒於常發生業者於產品之標示、宣傳及廣告不當引用衛署公文字號,誤導消費者以為產品經本署許可或檢驗合格,也使民眾誤以為食品均應有字號;甚至,有業者蓄意以產品上標示有本署衛署食字號公文字號,誤導消費者,以掩護其偽藥身分,嚴重影響消費者之健康。故本署已公告:「自94年4月1日起,食品廣告不得引用本署衛署食字公文字號或同等意義之字樣,同年7月1日起,食品不得標示本署衛署食字公文號或同等意義之字樣」(94.02.04衛署食字第 0950007460號函)。

    食品是否皆應有「衛署食字號」,才代表為合法食品?

    所謂「衛署食字號」,係本署核發一般公文之流水號,其中包括回覆函詢、陳情、檢舉案件之公文,或業者為進口膠囊、錠狀食品申請查驗登記所核備之公文等。該字號與產品是否經許可或是否經檢驗合格等均無關,亦非認定產品具有特殊功效或醫藥效能。

    2009.05.05 (台南記者:廖家敏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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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omparisons of ORAC values

    http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Oxygen_radical_absorbance_capacity

    ORAC:Oxygen Radical Absorbance Capacity氧自由基吸收能力,是一種測量不同食品抗氧化能力的國際通用標準單位,即umol TE/100g,以平均總ORAC數值表示食物的抗氧化能力,檢測數值愈高代表其抗氧化能力就愈強。如果將水溶性ORAC值、脂溶性ORAC值、總ORAC數值三者相加來看,或只看最大值、最小值都不正確(二者相差好幾倍)。檢測物重量以100g為標準,如果刻意以一杯或1磅的檢測物來表示,就會造成數值上的誤導。如果是複方食品,應以混合後型式受檢測,如果將內含各單一食品ORAC數值相加總來看,就變成很大的數值(就曾經有sells拿號稱五萬ORAC的果汁來,那就是不正確的計算方式)。受檢測物都是採一般存在狀態為標準,如果經脫水、曬乾、萃取都必須標示,例如西瓜去水後再來檢測就得到比自然存在型式的ORAC數值高出百倍。每個實驗室都必須為其檢測值背書,也會交叉比對受檢測物,沒有實驗室會允許對檢測物胡亂添加其他物質,擾亂社會秩序。ORAC數值檢測方式是目前檢測抗氧化能力比較通用且可信賴的分析方法,常用的其他方法包括TEAC:Trolox Equivalent Antioxidant Capacity與FRAP:Ferric ion Reducing Antioxidant Power,不常用的尚有很多種。 目前受大眾引用的食物抗氧化值列表為ORAC-07,出自美國農業部USDA非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。USDA隨機選取常用食品中的277種,檢測其ORAC數值,並非以高ORAC數值食物為檢測標的物,其他未選取的眾多食品其ORAC數值有高有低。FDA建議每個人每天至少攝取五至十份蔬果(一般大小的蘋果即是一份),應從食物中攝取四千至七千ORAC抗氧化物。一般人至少都攝取到二千ORAC,攝取過多無害也無大益,終究被身體代謝出體外而已,以定時定量攝取自蔬果等食物應是最經濟有效的方式,例如天然型式紅豆的ORAC數值約八千就高於很多食物,東方人對紅豆應不陌生也不排斥。 如果為了攝取到足夠量的ORAC而比往常進食更多新鮮蔬果,無形中將會減量食用肉類、奶製品、精緻食物等不健康食物。同一食物ORAC數值受影響於種植情形、採收狀況、加工過程、食用方式甚至檢測過程,數值差異很大,沒有固定數值,相同一棵樹今年產的果子與去年果子就有些微差異。ORAC數值都是實驗室數據,沒有所謂人體內的ORAC數值,因為進入人體後馬上遇到半衰期問題,如何得到公認數值,也沒有存在的意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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